走出阴影:残疾妇女的家庭暴力侵害何时能终结?
你若处于如此境地,会多么孤立无援,悲苦凄凉。
想像一下,你是一个身患残疾、守在家里的女人或女孩。也许你耳朵听不见,眼睛看不见,或无法行走,也可能你的大脑运作方式与常人不同。
你依赖着丈夫、父母、叔叔舅舅或其他人生活。他们可能对你表现出一些善意,但往往伴随着蔑视;他们把你看作负担,把自己的挫折和愤怒发泄在你身上;他们不送你去学校,因为他们觉得不值得;他们谈论你的时候用些不堪入耳的名字;他们让你饿肚子;他们还殴打你,甚至对你动手动脚。
你走不了。你还能去哪里?有什么组织能帮助你?你如何联系他们?谁会相信你?就算你抗议,你也担心自己会被送进机构,而那里的生活可能更糟糕。
你孤零零一个人。虽然有许多人像你一样,但并非所有身患残疾的妇女和女孩都处于同样的境地,不过许多人都是如此。
终于,有一个人满怀爱心和法律意识,牵挂着你,下定决心为你而战。她名叫萨马内·沙巴尼(Samaneh Shabani)。
在"平静的环境"中长大——沙巴尼与关注家庭暴力的渊源
“我在平静的环境中长大,”沙巴尼说。她出生于1989年,生来就双目失明。“父母不认为我的残疾不是让我变成边缘人的理由。”后来,她在残疾儿童学校上学,最终过渡进入正常学校。
她成长过程中还没有读屏器或笔记本电脑,所以家人会帮她获取她需要的教学材料。例如,为了转录诶容,"我妈妈会一个字一个字地读出来,而我就在帕金斯打字机上打字。”帕金斯打字机是盲文打字机。
盲文打字技术越来越先进的同时,沙巴尼坚持不懈地学习,她的思想也更为敏锐。现年31岁的沙巴尼毕业于伊朗的顶尖大学,她的博士论文的主题是残疾妇女面临的家庭暴力和她们如何在国际人权法下获得正义。沙巴尼曾在德黑兰的联合国信息中心当过实习生。现在,她在日内瓦攻读过渡时期司法的硕士学位,主要内容是人们在处理冲突遗留问题或广泛的侵犯人权行为的社会中如何获得正义。
沙巴尼从未亲身经历过她所关注的暴力,无论是身体暴力、性暴力、情感暴力还是语言暴力。但她的目标是将世界上的法律结构用于支持那些经历过这些暴力的残疾妇女。
沙巴尼说,残疾男子和男孩也可能在家里遭受暴力。但妇女还承受着性别歧视的负担,更有可能受伤害,被污名化、被剥夺机会,甚至因为身患残疾而受到指责。
沙巴尼说,无论有无残疾,对女孩或妇女使用家庭暴力都是不好的,但残疾人面对暴力格外脆弱。“他们的家人可能会说,‘你就知道吃,没有一点用。’”他们可能很少有机会结交外面的朋友,更别提结婚了。若是结婚,他们可能只是被当作仆人,负责做饭、打扫或照顾年幼的孩子。
“在没有社会支持系统的国家尤为如此,残疾人完全依赖家人,”沙巴尼说。“如果政府无知,民间社会力量薄弱,家庭暴力就会在阴影下滋生。"
“如果你打开一扇门”——残疾人面临的机会和阻碍
沙巴尼的祖国伊朗和许多其他国家一样,大城市残疾人的条件最好。大城市常设有轮椅坡道,也有聋人或视障者的学校,以及残疾人组织。例如,沙巴尼服务于德黑兰的一个残疾人组织,其中的工作人员大多也是残疾人。
“如果你为残疾人打开一扇门,”她说,“就能看到残疾人的能力。”
但在许多地方,这扇门仍然紧锁。虽然存在不同形式的支持,但也存在着系统性障碍。例如,伊朗禁止视障者成为教师,因为教师应该有 "健康的身体",沙巴尼说。但在较小的城镇和村庄,残疾人几乎得不到任何服务。
更重要的是,部分智力障碍和其他形式的残疾是看不见的,有些情况可能不被承认为残疾,尽管疾病造成损伤,糖尿病就是典型的例子。
残疾不可见或不被认可的残障人士往往被孤立,无法获得任何支持,甚至不存在任何类型的支持。一个人越是孤立无援,就越容易受到家庭暴力的影响。
“所有残障人士”——法律如何奠定基础
即使他们在国内没有得到承认,但残疾人在国际人权法中得到承认。
“(以)增进、保护和确保所有残疾人充分和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并促进对残疾人固有尊严的尊重。”
《残疾人权利公约》就旨在实现这一点,条约于2006年在联合国通过,目前有164个签署国(批准该条约)和182份批准书或加入书(同意受条约约束)。伊朗于2008年通过了《残疾人权利公约》。
《残疾人权利公约》并没有说:"如有可能,部分患有特定残疾的人士能在特定条件下偶尔得到支持。” 相反,《残疾人权利公约》非常明确、范围很广的。上文引用的句子提及的是“所有残疾人”的“所有人权”。
这一句话只是条约的一小部分。条约详细介绍了残疾的类别、人们享受相应人权所需的调整、残疾人权利受侵犯的领域,以及残疾人必须受到保护的领域。
这些对不熟悉人权法的人而言可能很抽象,甚至毫无用处。这样一个不具约束力的条约中的几句话能有什么用?它们怎么可能帮助面对家庭暴力的残疾妇女和女孩?
沙巴尼说:“《残疾人权利公约》是残疾人社区和所有人的一项伟大成就。”对沙巴尼而言,条约是建立其他人权保护的基础。它越是明确和全面,基础就越是牢固。例如,《公约》第16条是关于“免于剥削、暴力和虐待”。条约第6条特别针对残疾妇女和女童,其中的第3号一般性意见对该条款进行详细的“解读”,沙巴尼说。
她说:“有了《残疾人权利公约》,我们有了超越习俗、超越非正式规范的东西。缔约国现在有了成文规定。”
“这将逐渐成为现实”——改变从点滴做起
这些公约承认残疾人的人权。政府和沙巴尼等倡导者的持续任务是让人们意识到残疾人的权利,甚至是让这些权利成为现实。因此《残疾人权利公约》被描述为一种 "制度",或工具。政府用它来制定政策,而倡导者用它来向政府施压。两者都用条约来触及妇女和女孩,在她们所在的地方、她们的家人、她们的语言、她们的家,她们的孤立、她们的尊严,她们的痛苦,以及她们与家庭暴力的斗争。
沙巴尼说:"这是逐渐发生的,不是一夜之间。"妇女和女孩需要更多的独立。而且你需要为此对社会进行教育。" 这种变化可能采取的形式有:基本收入、更多的工作机会、所有残疾妇女和女孩都能使用的危机热线,以及书籍和电影以及整个文化中的积极形象。
因此,结束针对残疾妇女和女孩的家庭暴力需要社会和法律更大范围的变革。
沙巴尼说,有一种观点认为,“残疾是社会问题,不是个体问题。”也就是说,社会让人们无法发挥他们的潜力。若孩子没有盲文教科书、企业没有轮椅坡道时,这就是社会的失败。她认为,说到底,社会“需要关注所有个体,逐一了解他或她的需求。”
对于没有残疾的人来说,这样的做法需要很大的努力。但是认同个体的复杂性并非一种负担,而是一种恩惠。当社会认识到所有人的权利时,社会会变得更为丰富。对沙巴尼而言,这是波斯文化的伟大信息之一,她认为波斯文化尊重“每个个体,每个生命”。
这些个体包括残疾妇女和女孩。她们在家里对着仇恨的话语或蛮横的拳头。
沙巴尼说,如能摆脱家庭暴力,这些妇女和女孩的创造力、爱和智慧将蓬勃发展。她们有权享有同等的权利,有权享有基本权利,因为她们也是人。
沙巴尼挂念着她们。她想提醒她们,“你是有价值的。你和其他人一样享有尊严。”
本文由发展协调办公室保罗·范德卡撰写。世界各地的联合国实体致力于消除对残疾妇女和女童的暴力。在各国内部和国家之间,几乎所有联合国机构都是“聚光灯倡议”的一部分。“聚光灯倡议”是欧盟和联合国为消除对妇女和女童的一切形式暴力而建立的全球伙伴关系。妇女署、儿基会和人口基金等机构也在处理性别暴力和残疾妇女及女童的需求(请见这里)。联合国谈判并通过了《残疾人权利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