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ws two different hands holding two 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基于联合国宪章的机构(包括特别程序)

图片来源:© 联合国照片

它们是什么?与我的工作有什么关系?

特别程序是指人权理事会建立的一系列机制,从专题或具体国家的视角就人权问题进行报告和提出建议。特别程序涵盖所有人权:公民、文化、经济、政治和社会,以及与特定群体有关的问题。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是个人(特别报告员或独立专家)或由五个成员组成的工作组。任务负责人以个人身份任职,他们不是联合国工作人员,无薪履职。无论是专题任务还是国家任务,任务负责人在某一职能部门当选后任期三年,并可连任一期,也是三年,以六年为限。任务负责人由人权理事会任命,其工作得到人权高专办的支持。

特别程序的任务包括对人权问题和情况进行审查、提供咨询和公开报告。他们进行专题研究,召开专家协商会议,促进国际人权标准的制定,参与宣传并为技术合作提供建议。他们应各国政府的邀请,访问特定国家或地区,以监测当地的情况。特别程序还就个别案件和更广泛的结构性问题采取行动,向各国和其他实体发出信函,提请它们注意所指控的侵犯或虐待行为。最后,他们通过新闻稿或其他公开声明提高公众对特定主题的认识。特别程序每年向人权理事会报告;大多数任务也每年向大会报告。

各国的合作对于任务负责人充分执行任务至关重要,特别是在进行应国家邀请开展的国家访问和执行建议方面。大多数国家都向专题特别程序发出了 "长期邀请",这意味着这些国家准备接受任何任务负责人的访问。

除了各自的任务,任务负责人逐渐形成系统,以便更好地协调彼此之间以及与其他人权机制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工作的影响。特别程序协调委员会通过促进特别程序之间的协调,包括就共同关心的问题集体和公开表达意见,为这些工作作出贡献。特别程序每年向人权理事会提交一份年度报告,提供了关于整个特别程序系统及其成就的信息,包括事实和数字。它全面介绍了特别程序在某一年单独和作为一个系统所做的工作,特别是在国家访问、通信、专题报告、后续活动、联合行动、制定国际标准或宣传方面。报告还反映了协调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截至2016年9月,特别程序下有43项专题任务和14项国家任务。任务和相关任务负责人的完整清单以及其他信息请点击此处查看。

点击此处查找专题和国家任务:联合国特别程序专题任务联合国特别程序国家任务

特别程序的工作与联合国国家工作队有什么关联?

特别程序系统涵盖所有人权:公民、文化、经济、政治和社会权利,旨在促进和保护全世界的人权,包括提出具体建议,以改善某个国家或地区的人权状况,或解决某些类型的人权问题。特别程序任务的几乎所有阶段对国家工作队的工作都有价值,特别是以下几个方面:

  1. 了解特别程序的工作,特别是专题报告和建议,并提高对其工作的认识
  2. 积极参与并支持特别程序访问的准备、实施和后续工作。
  3. 就具体的人权状况与特别程序进行沟通

阅读专题内容(特别是报告)有什么好处?

特别程序通常向人权理事会提交年度专题报告(包括调查、研究、准则等)。许多专题类特别程序也向大会提交年度专题报告。在专题报告中,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确定与特定侵犯人权行为有关的根源、模式和复杂性,强调世界各地的良好实践,并提出建议。这些建议介绍了为克服特定障碍和加强政治、体制、法律、司法和行政框架应采取的措施,以确保促进和保护特定权利。特别程序报告的结论和建议是联合国规划和计划的重要资源和参考材料,为发展和人道主义行动者提供人权问题相关法律、政策和业务指导,明确适用的法律框架;同时提供了具体的分析工具,为联合国的国家分析和实地的方案制定过程提供信息,且有助于宣传工作,因此是联合国国家工作队的一个宝贵工具。

特别程序编写的报告和研究报告通常是公开的,可供查阅(可前往各专题特别程序网页查阅)。

这些信息对国家工作队有什么用?

  • 特别程序的专题工作,对导致侵犯某一特定人权的因素,或可能有助于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因素给予有益的指导和洞察,特别是他们的报告。
  • 专题建议可用于验证方案编制或确定需要采取更多措施的领域。
  • 特别程序的宣传作用是提高对新出现的专题关切或优先情况关注度的重要方式。
  • 利用特别程序的工作有助于各联合国实体更加协调一致地应对人权问题。

积极参与国家访问有什么好处?

特别程序开展国家访问,通过公告、实地工作、报告和新闻稿,在国内和国际上提高了对特定人权问题的认识,并能发挥关键作用,证实和巩固联合国国家工作队的宣传努力。任务负责人是独立的,不隶属于任何特定的联合国机构,所以他们能够以独立和高度专业的声音传达关于人权问题的信息,他们的访问可以帮助吸引媒体、民间社会和公众对人权问题的注意。

国家访问的准备和实施将得到一系列机构的支持,尽管主要是由人权高专办提供行政和其他服务。人权高专办和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在规划和执行访问方面都要发挥重要作用,包括与政府各部委协调,组织和安排会议(与非政府组织、民间组织、学术界)、新闻发布会,以及后勤(旅行、通讯、口译)。国家工作队的简报也有助于向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介绍访问的具体背景。在征得任务负责人的同意后,国家工作队的成员往往会在任务负责人进行国家访问期间加以陪同。

国家工作队还将提供宝贵的信息和报告,为访问作准备。这些信息将被作为机密处理。它为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从其他渠道获得的数据和信息提供了重要的额外国家背景。深度分析有助于确定即将进行的访问期间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并协助确定任务负责人在访问之前和期间应访问和咨询的人员、地点和材料。它还有助于确保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

特别程序通常在访问结束后发表新闻声明,分享他们的初步评估。在国家访问结束后,特别程序编写报告,作为提交给人权理事会的年度报告的增编。国家访问报告提供了关于一国人权状况的详细信息,包括具体的挑战和关注领域。特别程序也可以对各国进行后续访问。后续访问通常会考察先前报告中的建议是否得到落实,以及在这方面有哪些障碍。除了后续国家访问或后续报告外,一些任务负责人还向有关国家发出调查问卷,或组织讲习班或研讨会,以评估建议的执行情况。此类后续活动也会向理事会报告。

通常情况下,特别程序的建议需要采取后续行动,才能得到落实。虽然政府应带头执行这些建议,但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在倡导政府与特别程序接触并对其建议采取后续行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可提供能力发展援助。此外,特别程序的建议以及调查结果和建议提供了有用的分析工具,可以为联合国的方案制定提供依据和参考,包括共同国家分析和联合国发展援助框架的制定,有时也会导致联合国在具体人权问题上的联合方案。

这些信息对联合国国家工作队有什么用?

参与特别程序国家访问的准备和后续工作是一个好的起点:

  • 与负责准备访问的政府部委沟通
  • 向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提供信息,说明在所在国需要最关注的专题领域,以及国家和区域背景。
  • 在地方和国家层面,在众多国内利益攸关方内部和之间,提高对人权和发展问题的认识并开展对话
  • 创造机会支持民间社会的工作,与通常代表性不足的群体(妇女、老人、青年、残疾人、少数民族等)开展并支持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对话,并确保会议具有包容性,能代表这些声音
  • 通过安排圆桌讨论或类似的学习活动,探索与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接触的可能性,因为他们是各自领域国际公认的专家
  • 利用访问创造的势头,将人权问题,包括政府的义务,保留在国家一级的各利益攸关方的议程上
  • 利用国家报告来协助制定方案和/或制定联发援框架,并为确定优先事项和新的重点领域提供信息。国家工作队可以鼓励广泛传播特别程序的调查结果,并利用这些建议作为与政府和其他当地利益相关者(包括民间社会和媒体)进行长期宣传和对话的平台。
  • 国家工作队可以与政府进行讨论,以落实特别程序的建议,并确定提供能力发展援助和技术咨询的领域

国家工作队与特别程序接触的核对清单

您可查阅联合国国家工作队与特别程序接触的注意事项清单

综合核对清单

  • 阅读所有与所在国有关的特别程序报告,以及与所在国相关的专题问题有关的报告 
  • 阅读特别程序向所在国发出的所有信函以及政府收到的答复(如有)。
  • 了解是否有负责监测所在国情况的特别程序(国家任务)。
  • 了解现有的专题任务或贯穿各领域的主题是否与你的方案编制有关 
  • 了解政府是否向特别程序发出了长期邀请 
  • 了解哪些政府部委和个人负责与特别程序合作的相关问题,包括对特别程序来文的答复、对特别程序访问请求的答复、长期邀请的发出以及对特别程序建议的后续跟踪 
  • 了解是否有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正计划对所在国进行访问 
  • 了解是否有机会邀请特别程序参加国内的活动、研讨会或讨论(不是正式访问)。
  • 向当地和国家的利益相关者提供关于如何与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接触的信息 
  • 跟踪可能值得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关注的情况或案件 
  • 了解人权高专办当地办事处或国家工作队中谁负责协调特别程序访问,并确保民间社会和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参与进来。 
  • 了解所在国的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如有,在培训和/或提高认识方面可能有帮助 

任务准备核对清单

  • 知道如何向特别程序反馈访问的准备情况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并要求提供访问的职权范围 
  • 知道哪些人将参与到对所在国的访问:
    • 来自人权高专办(总部和国家/地区办事处)的人员 
    • 所在国的联合国机构、基金和方案的人员 
    • 地方和国家政府(哪些部门)和国家人权机构 
    • 任何相关的非政府组织和基层组织人员
    • 新闻和其他媒体人员
  • 了解代表团的会议计划时间表,包括旅行时间

任务参与核对清单

  • 参加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对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的简报会 
  • 了解任务负责人和团队的会议日程和国内联系信息

后续跟进核对清单

  • 要求特别程序在报告公布前提供报告草案供联合国国家工作队评论,并利用最终报告分析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在解决所确定的问题方面可以发挥什么作用 
  • 关注向人权理事会报告的情况和政府的回应 
  • 确定可用于传播特别程序访问的结果和建议的不同渠道,促进其后续行动,就此与包括政府在内的各国家利益攸关方接触
  • 在访问结束后,通过人权高专办与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保持联系,努力支持对建议采取适当的后续行动

案例研究

少数民族问题独立专家为开发计划署的方案编制提供信息

2006年,开发署与少数群体问题独立专家和人权高专办一起召开了开发署发展进程中与少数群体接触的协商会议,以评估开发署在相关实践领域与少数群体接触方面的关键问题、挑战和差距,并找到有助于开发署更好解决上述问题的切入点。2008年,伙伴关系继续以制定开发署关于少数群体问题的指导和政策说明为目标,并发布《发展规划中的边缘化少数群体:实用的工具和指导》。报告概述了与少数群体权利有关的国际和区域法律标准和机制,帮助开发署工作人员和联合国工作人员了解促进和保护少数群体权利的关键概念问题和基本原则,以及如何在工作中更好地利用这些概念。


案例研究:制定关于境内流离失所问题的指导原则

1999年,负责国内流离失所者人权问题的秘书长代表与包括难民署、人权高专办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内的主要人道主义行为者合作,领导制定《国内流离失所问题指导原则》。指导原则整合了来自国际人道主义和人权法以及国际难民法的与流离失所有关的法律框架,填补了法律上的空白。指导原则》为国际人道主义机构在紧急情况下以及在早期恢复和重建期间的工作提供了信息,为保护国内流离失所者提供了工具。特别报告员的任务有助于巩固对《指导原则》的国际认可,以及在人道主义界的运作,还积极促进和指导部分国家将这些原则纳入国内法律和政策。


肯尼亚案例研究:密切协作成果颇丰

境内流离失所者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于2011年10月对肯尼亚进行了正式国家访问。这次访问是特别程序与联合国国家工作队、驻地协调员办公室以及难民署、人权高专办、人道协调厅和儿童基金会等个别机构之间密切合作的典型案例,目的是进行有效的人权宣传,并协调联合国考虑和包括境内流离失所者人权的方案。

访问的战略方针是让尽可能多的关键行为者参与实地访问、相关会议、关键信息和拟议的前进战略。特别报告员在准备和进行访问时与驻地协调员办公室、难民署、人道协调厅和人权高专办进行了非常密切的合作。与驻地协调员办公室的接触,让驻地协调员和特别报告员能够就减轻或避免选举后暴力和流离失所的方法交换意见,解决国内流离失所者的情况,并共同努力解决持久解决办法,包括联合召集一次捐助方会议。特别报告员还有机会听取了驻地协调员和上述机构的全面介绍,并向整个国家工作队介绍了他的访问结果。这有助于协助国家工作队向整个国家工作队通报人权主流化、与国内流离失所者有关的标准以及发展、人权和流离失所之间的重要联系,并提高其敏感性。

联合国合作伙伴还陪同特别报告员参加相关的政府会议,并在会议期间和会后与政府就相关问题进行接触。这种与联合国对应方的密切接触让我们能够深入讨论问题和战略,并在访问结束后更有效地跟进这些问题和特别报告员的建议,包括与政府接触。

这种战略性的统一方法让肯尼亚从事流离失所工作的机构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影响和宣传信息,而特别报告员的访问则为已经在当地开展的工作提供了额外的动力和势头。在制定对国家访问报告的建议时也进行了意见交流。

后续活动仍在继续,包括通过特别报告员提供的咨询意见,制定关于国内流离失所者的法律草案,以及制定执行和优先战略,这是肯尼亚国家人权委员会与国内流离失所者保护小组(包括政府和联合国对应机构)合作领导的一个进程。


塔吉克斯坦案例研究:特别程序访问后,国内加速解决暴力侵害妇女问题

联合国暴力侵害妇女问题特别报告员2008年对塔吉克斯坦的访问得到了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和包括联合国和国际机构在内的扩大的性别专题小组成员的密切支持。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在与特别报告员分享所有相关报告、研究报告和正在进行的暴力侵害妇女问题项目的数据方面发挥了作用,并为特别报告员与政府各高级部长、最高法院院长、国家统计委员会和妇女与家庭事务委员会主席以及议会成员之间的磋商提供便利。与民间社会组织的代表,包括妇女团体、乌里玛理事会和伊玛目举行了一次特别会议,深入讨论塔吉克斯坦的暴力侵害问题。国家工作队/技术小组成员还促成了与危机中心的暴力幸存者、贩运受害者庇护所的妇女和农村地区的妇女的会议。

特别报告员随后的报告强调了各种问题,包括塔吉克斯坦的暴力侵害行为没有被充分承认为值得公众关注的问题,因此基本上没有被报告和记录下来。妇女在经济上的依赖性、法律意识低以及与婚姻、居住和住房有关的做法,让她们更容易受到暴力侵害。报告强调,妇女和女孩也是街头性暴力和剥削以及塔吉克斯坦境内外人口贩运的受害者。妇女缺乏对自身权利的认识,与居住登记有关的问题以及早婚、一夫多妻制和未登记婚姻的增加,都让妇女更为脆弱。报告指出,虽然国家机构已经采取了一些令人鼓舞的措施,但在保护和支持暴力受害者以及起诉犯罪者方面的应对存在不足。

报告因此了国家最高级领导的广泛讨论,并被媒体广泛报道。国家工作队/技术小组组织了一次国家圆桌会议,讨论调查结果和建议,并通过一项决议,以切实执行旨在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措施。

决议的关键点包括 1)在国家一级制定并通过一项关于打击一切形式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行为的法律,2)完善国家立法框架,并对其进行审查,以便为制定具体法律的必要性提供充分的论据,并对现有立法提出修改建议,使之符合法律规定。

自那时起,国家工作队在支持政府制定《家庭暴力法》方面发挥了主导作用。在为期四年的时间里,国家工作队推动了发展进程,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并对各种草案提出了广泛的意见。这些努力确保了政府、民间社会和国际社会之间公开、透明的协商进程。《家庭暴力法》在2012年底在议会通过,并于2013年3月得到总统的批准。

国家妇女和家庭事务委员会负责监督法律的实施。国家工作队和技术小组正在发挥积极作用,向委员会提供技术和财政支持,以确保公众和地方当局了解法律,特别是执法机构接受培训,并了解与暴力侵害妇女有关的程序和此类案件的处理。


越南案例研究:以特别程序为起点

在越南,联合国对普遍定期审议和特别程序的支持是机构间工作,凸显了联合国各机构、基金和方案任务的互补性以及联合国合作的附加价值。普遍定期审议进程导致了联合国在人权方面的参与程度加深。作为后续行动的一部分,联合国向六个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发出了访问越南的邀请。从所进行的访问来看,这些建议为联合国加强其在越南的人权工作提供了机会。

国家工作队认为,特别程序对越南的访问是人权对话的一个重要步骤,尽管有时越南处于敏感和政治时期。在特别报告员第一次访问之前,重点开展能力建设活动,由日内瓦的人权高专办提供技术援助,解释程序并帮助管理预期,这在越南被认为是至关重要的。


乌干达案例研究:将边缘化问题纳入国家议程和特别报告员的作用

“让人人享有可实现的最高水平的健康”权利问题特别报告员对乌干达进行了一系列国家访问,以便将重要但被边缘化的健康问题纳入国家议程,包括需要加强国家问责机制,以及受被忽视的热带疾病影响的人获得预防措施和治疗的权利。国家访问旨在提高公众和政府对健康权的认识,以便政府能够履行其义务,而权利人则要求得到他们应得的权利。

2005年和2007年的访问提高了公众对健康权问题的认识、宣传和国家所有权。特别报告员的建议被纳入乌干达卫生部在世卫组织和人权高专办的支持下进行的能力建设工作。这旨在体现健康与人权之间的联系,探讨如何将人权作为分析、执行和监测国家健康计划的工具,并汇集和鼓励大量重要的国家行为者在健康和人权领域建立更密切的伙伴关系。


摩尔多瓦案例研究:特别程序对国家对话的积极影响

联合国驻摩尔多瓦国家工作队通过系统和定期参与人权机制,包括条约机构、特别程序和普遍定期审议进程,加强了其人权宣传工作。联合国国家工作队支持宗教或信仰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的访问,其核心结论包括:摩尔多瓦需要在国内加强对多样性的庆祝,并采取行动将平等规范纳入国内法律秩序。
特别报告员和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在筹备和进行访问方面的良好合作对双方都有利,因为这让特别报告员能够直接了解当地的情况,并确定访问的最佳时机,将其与普遍定期审议和国家发展等进程联系起来,从而促进建议的落实和后续行动。具体而言,这次访问的背景是,联合国国家工作队提出了相关的人权关切,

摩尔多瓦共和国正在审查其关于宗教教派的立法,并考虑通过一项关于反歧视的新法律。此外,摩尔多瓦共和国计划在2011年10月进行普遍定期审议。因此,人们认为,特别报告员届时的访问将对这些进程和相关的国家辩论产生积极的影响。访问期间,特别报告员参加了专门针对审查宗教教派法的讨论,这有助于就与宗教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反歧视问题有关的关键问题进行热烈的全国辩论。这次访问还提高了对这方面国际标准的认识。特别报告员就这些敏感问题提供了专家意见,促进了国家工作队的干预。联合国摩尔多瓦办事处支持通过一项全面的反歧视法,以将摩尔多瓦的国际法义务纳入国内法律秩序。在这方面,联合国不断对法律草案提出意见,并定期进行公开干预,帮助公众了解制定这一法律的必要性。


案例研究: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在支持政府参与和落实人权机制的建议方面发挥关键作用的实例——阿塞拜疆、乌拉圭、坦桑尼亚

在阿塞拜疆,国家工作队的宣传工作在批准《残疾人权利公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问题特别报告员访问在乌拉圭后,国家工作队制定了联合方案,支持乌拉圭的重大法律和政策变革,以让残疾人能够更好地行让其权利。联合国系统在驻地协调员的领导下启动了一项共同战略和联合方案,以支持政府解决这一问题,并对特别报告员报告中的建议采取后续行动。坦桑尼亚国家工作队在支持政府和民间社会参与普遍定期审议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利用这一进程提高人权问题在公共议程上的地位。在日内瓦的政府间对话之后,国家工作队制定了一项普遍定期审议后续援助战略,以确保各项建议为国家发展政策和方案以及联发援框架(2011-2015年)提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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